苏州弗朗茨小编认为家用电梯代理对信息的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
(1)情报预测 ②家用电梯代理机构对授权方生产的电梯产品在双方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一般不得跨区域销售,以免与其他授权方代理发生冲突。在特殊情况下,应先报告主管地区分公司或总部业务部,经协调同意后方可销售。 ②家用电梯代理商在获取信息时,必须及时、准确、详细填写《信息预报表》,并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传至总部主管区域分公司或营业总部业务部备案。 ③如客户直接与授权方联系,一般情况下,总部会将信息转给当地分公司进行处理;若在此之前已有家用电梯代理商进行了联系并做了客户工作,则一般要支持,协助代理商将客户工作继续做好。 ⑤要求家用电梯代理商在每月月底前,将本月的“信息汇总”报告给主管区域分公司或营业总部业务部。 (2)资料跟踪。 ②家用电梯代理商应定期跟踪预报信息,及时掌握本工程的进展情况和用户心理动态。每次追踪,只要有新的进展和动向,都要填写“项目跟踪表”,以便留下痕迹,存档备查。 ③对预报信息,如有较长时间不能跟踪,说明家用电梯代理商工作不力或已放弃,本部有权不再批准,将派人跟踪或由本部直接与客户对接。 ④遇有大型电梯工程如多台电梯、超高层电梯、重点工程、标志性工程等,本部将全力支持家用电梯代理,指派专人或相关领导亲自前去协助处理。 (3)信息冲突与损失。 ②同一单位、同一项目中出现授权方两个代理人的身份时,称为“信息冲突”,信息“碰碰车”。 在已有的预报信息中,有一些项目由于某种原因最终未选到授权方电梯,这属于项目丢失,苏州弗朗茨小编建议家用电梯代理商要填写“项目丢失报告”,及时注销该项目所存信息。对某些项目丢失之后,要找出原因,从中吸取教训,以便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