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弗朗茨小编建议应要求家用电梯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志注册证。
由于所谓的加盟,是指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先拥有品牌,然后才能将品牌授权给家用电梯加盟店。这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心标准局,颁发服务标志注册证书才行。 二、是支付权利金的方式。 一般来讲,总部会对家用电梯加盟收取三项费用,分别是特许经营费,权利费和保证金。所谓加盟金,是指总部在开业前帮助家用电梯加盟者制定整体开业计划,以及为进行教育培训而收取的费用。家庭电梯特许经营权金是指家庭电梯特许经营者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受总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收费,只要家庭电梯特许经营者继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需要定期付费。 付款期限可以是每年一次,按季度或按月支付。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收取的费用,以确保家用电梯加盟商确实履行合同,并按时付款等。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收费,一些加盟总部在签订合同时,会要求家用电梯加盟者一次性开出合同期限内全额支付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同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用年缴方式,而有些总部则要求家用电梯加盟者一次性开出五年权利金和五年全缴的支票。家居电梯加盟商如遇总部要求在一次开齐的合同期限内,将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一定要记得在合同中加一点字,当家居电梯加盟商不在营业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三是总部供货价格问题。 通常在加盟合同中,总部都会要求家用电梯加盟一定要从总部进货,不能私下购买。这个通常是总部和家庭电梯加盟店之间最具争议性的环节。由于家庭电梯加盟店往往认为总部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向外采购。但总部基于连锁店质量体系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家庭电梯加盟店必须统一到总部采购,于是这场争论就此展开。 苏州弗朗茨小编认为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家用电梯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或高于市场价百分之多少,以免事后因价格问题双方发生争执。